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任省消保委主任
12月3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沙召开。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专门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黄关春担任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黄关春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献春出席会议)
此前,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将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更名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今日专门作出批示。毛伟明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更加重视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级消费者组织要准确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围绕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维权机制,强化消费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全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快、更好地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曙光作工作报告)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曙光作省消保委五届一次会议工作报告。向曙光对第四届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消委第四届委员会自2009年3月换届以来,加强维权宣传引导,消费维权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消费维权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加强维权社会共治,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加强党建示范引领,消费维权队伍不断加强。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1.27万件,解决29.55万件,解决率为94.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今后五年工作,向曙光表示,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切实更新消费维权理念,二是要忠实履行消费维权职责,三是要着力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四是要努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作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组成情况的说明)
会议选举表决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担任省消保委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曙光担任常务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18人担任副主任。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跃文主持会议)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讲话,他希望湖南省消保委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彰显更大作为,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探索更多方式,在构建社会共治上提供更多经验。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消保委换届表示热烈祝贺。何报翔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首先要把握大势,服务大局。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时代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系统思考、统筹谋划。一方面要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另一方面要抓住优化消费环境主线。其次要发挥优势,精诚履职。要切实当好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者,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市场为阵地,以法律为准绳。第三,要大胆创新,打造亮点。更名成立“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仅体现在名称的变更上,也要体现在履职创新的突破上,更要体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创新发展上。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消费维权工作亮点。要创新履职方式,创新工作平台,创新共治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黄关春指出,消费维权事关民生福祉和群众利益。要充分认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选择,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黄关春强调,消费维权进入新时代,要坚持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理念。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服务发展大局理念,社会共治理念;要努力展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作为,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公信力,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凝聚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战斗力。
摄影: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