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九部门出台新政稳定楼市:购房契税减半
开发企业办理报建手续且未缴纳报建费用的,可按“0.5∶0.5”的比例分别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报建费用;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市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
郴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实行购房奖励、延期缴纳税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缺受理“三通一平”审批手续、分步收取报建费用、加大信贷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阶段性放宽预售申报条件、顺延项目工期和交付期限、改进政务服务十个方面,对帮助房地产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损失,支持房地产行业有序稳定发展提出具体可执行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以及本意见发布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门面、办公用房尚未缴纳契税在本意见发布后六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奖励,初次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按每个车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纳税人奖励。
意见明确,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同时,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1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这是迄今为止各种措施较为齐全的地方稳楼市新政之一。近半年来,湖南省内的衡阳、怀化、湘潭、益阳、岳阳、株洲等地先后出台稳定楼市政策措施,包括购房契税补贴、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延缓交纳税金、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社保费、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等。
据市场机构统计,郴州市第一季度成交地块26宗,成交面积70.39万平米,整体成交规模存在明显的下降,同比、环比分别下降58.13%、73.86%,其中流拍19宗,流拍面积68.92万平米,流拍集中在桂阳、宜章等县城。郴州住宅成交方面,受到疫情冲击,一季度住宅成交总金额18.63亿元,同比、环比收窄39.80%、53.74%。
湖南省住建厅、省统计局今年3月末发布的《关于2019年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通报》研判,预计下阶段全省将呈现商品房销售面积继续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商品房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三大趋势。其中,长沙市受益于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人口净流入影响,市场和房价总体平稳;但省内三四线城市尤其是人口净流出城市,房地产市场因疫情而面临考验,加上受棚改规模、货币化安置规模下降以及城镇人口增长缓慢等因素影响,住房需求疲软,市场将有所下滑。
今年初,在疫情影响下,为了保证楼市的平稳运行,多地出台了相应的房地产相关扶持政策,可以看出,各地在“房住不炒”总基调指导下,因城施策相较于前期更加灵活全面,且从出台扶持政策的地区数量来看,第一季度各城市主要以延期或分期缴纳出让金、人才落户、人才购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