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试点城市出台方案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供应
租赁房市场正日益受到重视。
7月中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目前佛山、广州等多个试点城市先后出台了实施方案,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加大住房租赁市场供应成为试点方案的重要内容。
广州市第一个公布了实施方案,7月中旬印发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
具体举措包括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同时,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增住房需求,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壮大现代租赁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抢占发展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的先机,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等。
邻近广州的佛山也在7月21日,召开佛山市开展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此前7月初,佛山已上报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为九部分,一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三是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四是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五是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六是鼓励住房消费;七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八是提供金融支持;九是加强行业管理。
早在2016年,佛山就成立佛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指导委员会,搭建佛山市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即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住房租赁平台于今年年初着手采购和筹集房源,目前,首批房源开始招租,将以摇珠方式分配,计划8月底入住。
武汉市日前也公布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从政策上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具体来看,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按照《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在武汉市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要根据城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因城施策,在有效盘活存量房与提供新增租赁房的供给两个方面都需要精心布局,尤其要充分利用市场存量,多渠道的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
在郑州,据当地媒体报道,郑州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方案已经报批,目前还在进一步完善中,近期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印发实施。郑州方案原则上是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
在杭州,该市将在年底前推出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这个平台以“三个全覆盖、一个全纳入、一个全共享”为目标。实现供应主体、租赁合同网签、信用评价体系全覆盖,把公共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房源、中介居间代理房源、个人出租房源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增加租赁房供应,解决租赁房房源是一大重点。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对第一财经分析,租赁房市场除了一部分由存量的房东提供外,未来增量方面更重要,需要政府加大租赁房供应的步伐,通过基础的公共产品供给,解决外来人才的宜居问题。
不过,从增量上来看,目前也面临着两难问题。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对第一财经分析,无论是商改租,还是卖地自持,核心问题实现相比房价,房租确实不高,租售比较低,开发商要依靠租金根本不可能覆盖建设和资金、管理的成本。所以除非政府在土地出让时牺牲掉大部分的土地收益,否则要让开发商长期自持几无可能。但对于京沪以外的大部分城市来说,目前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仍很大,因此要牺牲掉土地收益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