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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多措并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生活空间

2021/11/10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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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幅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截至今年8月底,2019年计划改造的2009个小区全部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2135个小区已完工1889个,完工率88.48%;2021年计划改造的3529个小区已开工2207个,开工率62.54%。


多方面筹措资金,建设美好社区

      根据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构建“财政资金投、社会资本建、居民共同担、管线单位筹”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实现改造资金运营平衡。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91.7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66.11亿元,引入社会资本40.36亿元,全省居民筹集改造资金达9.18亿元。


      合理落实出资责任。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明确管线单位承担改造费用的比例不低于30%,小区居民出资比例不低于5%,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如常德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了邻里中心、养老照料中心、社区食堂等服务场所,社会力量累计投资达700万元,为该市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强大资金支持。


      积极创新出资方式。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住房改造。如怀化市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的措施,通过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电梯加装出资、爱心业主捐赠等方式,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资金筹措手段不断丰富。


      全面加强金融支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同时引导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依法合规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如2020年7月长沙市与建设银行签订《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授信200亿元,其中已发行项目专项债2.39亿元,5个住建部在长试点项目已获批2.5亿元贷款。

 

多元化科学推进,创造美好生活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集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解决“上楼难”问题。对全省各地中心城区既有住宅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增设电梯奖补政策,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解决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刚性需求,切实提升城市居住品质。目前,全省已加装电梯2978台,其中今年新增加装电梯1606台,惠及约4万户居民。


      解决“停车难”问题。以社区为基本实施单元,将位置相邻、邻里相望、生活相关的临近老旧小区划分为一个片区,因地制宜在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等闲置场地插建停车设施,利用空坪隙地增设车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题。今年以来,全省已通过改造老旧小区新增停车位6.1万个。


      解决“设施差”问题。针对老旧小区附近基础设施较差、服务设施不全等问题开展调研,从5G网络建设、小区智慧化管理及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备改造、小区特色风貌营造等方面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小区功能,实现老旧小区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如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针对县城老旧小区“小”“散”的现状特点,以“城”为区,以“河”为线,采用“缠藤结瓜”的模式提高改造格局,建设基础设施,打造宜居环境,改善城区面貌。

 

多维度共建共治,打造美好环境

      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实事重点工程持续推进,重点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构建了“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社区全程参与”的工作体系。目前,全省14个市州均建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其中,邵阳市、常德市、湘潭市等8个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


      建强基层堡垒。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积极性,在改造小区内建立“基层党建服务站”和居民自治队伍,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改造内容共商、改造方案共定、改造过程共管、改造效果共评、改造成果共享。如湘潭市在制定改造方案之前,由街道和社区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征求居民“五个是否同意”(改造意愿、门禁安装、物业服务、违建拆除、电梯安装),达到“两个80%”标准(征求小区80%以上业主的意见,且获得其中80%以上业主同意),并经过两轮征询、两轮公示和两级评审方可启动改造。


      搭建共管平台。按照“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的原则,由街道、社区、居民共同搭建项目联动工作平台,形成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解决瓶颈、利益协调、服务监督的闭环流程。与此同时,在改造中落实“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并以此作为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的条件。如常德津市市在老旧小区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改造,让小区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促进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为项目后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湖南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科学构建责任评价体系,强化后期运维管理,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生活便捷、和谐包容、充满活力的居住社区,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空间。

 

 

责任编辑:f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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