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赵鑫明秘书长参加最高检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首次发布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赵鑫明秘书长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准确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更好把握人格权刑事保护的政策及法律适用,2022年2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出席发布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鑫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格权保护。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以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目的就是践行“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理念,让刑事、民事司法保护有机结合,形成网络时代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强大司法合力。
会上,苗生明厅长介绍了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背景及有关工作情况。他指出,2021年,《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实施,对网络时代背景下人格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网络时代案件特点,通过依法、及时、准确办理典型个案,指导类案处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随后逐一介绍了本批指导性案例的案件经过和指导意义。其中检例第140号柯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包含房产信息和身份识别信息的业主房源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对限定用途、范围的信息,他人在未经信息所有人另行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出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他强调,下步,最高检将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
会上,赵鑫明秘书长从指导性案例发布的意义和行业规范发展的角度回答了记者提问。赵鑫明秘书长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本次指导性案例发布活动,及时宣传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积极回应了司法实践需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对统一司法适用,依法惩治和防范个人信息刑事犯罪,切实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房地产经纪作为信息密集型行业,尤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信息技术已在行业内被广泛应用,极易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本次发布的检例第140号就是未经授权非法获取、通过网络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具有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能有效促进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赵鑫明秘书长指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作为全国性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倡导通过专业服务体现价值,积极引领行业规范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风险提示。配合本次活动,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个人信息搜集、信息处理、信息使用等各环节,注意做好信息保护,履行法定义务。二是规范职业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强化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研究出台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指引,规范行业搜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行为。三是加强信用管理。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行为纳入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违规、违法搜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自律惩戒记入其信用档案,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同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作为全国性房地产估价、住房租赁行业组织,也提醒房地产估价、住房租赁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严格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切实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本次新闻发布会共公布“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指导性案例5件。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全程直播,详细内容可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新闻发布会”栏目获取。
文章来源: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