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湖南省直公积金实现商转公直转自2023年6月1日施行
5月15日,长沙商转公直转正式施行,共13家银行可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5月19日,公积金政策再放松,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湖南省直公积金也能实现商转公直转。
(通知原文:http://xzgjj.com/tzggwj/18751.jhtml)
该通知自2023年6月1日施行,2023年6月1日后进窗的顺位抵押方式商转公贷款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方面,必须是在明确了合作意向的银行进行的贷款,目前有13家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湖南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
另一方面,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职工,除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
1、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抵押权以外,本套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3、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抵押权登记和注销手续。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业务包含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